活動名稱
經鼎寓意「經營」、「問鼎」之涵義
活動緣起
1. 增進產業交流、資源共享、迎接ESG與AI浪潮
2. 促進EMBA與大學部研究所連結,促成跨代提攜
3. 加強學術研究、以公益服務社會,創造多元分享平台
4. 提高EMBA社會價值與能見度,建立新標竿
活動主題
AI數位賦能:打造永續成長的創新商業模式
說明:主辦單位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為彰顯第三屆經鼎盃結合數位創新、永續經營與商業實務之核心精神,強調商業模式設計、財務價值、策略洞察與實踐能力,以展現競賽兼具學術專業、時代趨勢與實務應用之定位。

競賽核心
創新盈利模式
參賽團隊須提交書面企劃書並進行現場簡報說明,內容應結合永續管理理念(如SDGs、ESG等)與人工智慧(AI)技術應用,展現數位科技在提升個人、組織、產品或流程之能力、效率與價值創造上的應用成果,並進一步提出具備「關鍵變現能力(Key Monetization Capability)」之創新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以彰顯其市場潛力與永續發展價值。
指導單位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管理學院
聯合主辦
(依筆畫序 、 名單陸續增加中)
中國文化大學商學院
長庚大學管理學院
國立政治大學產學營運技創新育成總中心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管理學院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管理學院
淡江大學商管學院
淡江大學觀勢匯天下
協辦單位
(依筆畫序 、 名單陸續增加中)
EMBA 雜誌社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EMBA 校友會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管系EMBA 暨 MBA 校友會
中華經營智慧分享協會 MISA
中華兩岸 EMBA 聯合會 (CSU)
中華國際樂齡健康產業發展協會
財團法人台灣賽珍珠社會福利基金會
策劃單位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
執行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商業模式發展協會(BMDA)
CSU 盈利模式共享社
委託執行單位
趨策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贊助單位
(依贊助金額及筆劃排序 、 名單陸續增加中)
宗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沉默是金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安捷酒店管理集團
金園排骨股份有限公司
員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縱橫公關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競賽辦法
一、參賽資格:
每隊 4 - 8 名成員,至少一名具備不限地區及學校 EMBA 之在學或畢業校友,鼓勵正規大學部或研究生參與。於報名網站完成報名並繳交費用 3,000 元(原定報名費 10,000 元)。
匯款資訊:
帳戶名稱:社團法人中華商業模式發展協會
銀行名稱:土地銀行(005) 帳戶號碼:106001018020
分行名稱:中崙分行(1068)
二、 競賽標的:
產業項目不拘、不限為既存或新創事業 。
三、 競賽階段:
(一 )區分為報名、 說明會、 收件、 初審、輔導 、 簡報更新、 競賽等七階段:
報名:即日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 (網路報名)
說明會:2026 年 9 月 1 日(實體)及 2026 年 10 月 6 日兩場次
(實體,需先報名)
收件截止:2026 年 10 月 18 日截止 (網路郵寄)
初審公布: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布 (網站公布)
輔導:2026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11 月 8 日 (線上)
簡報更新:2026 年 11 月 12 日 (網站郵寄)
競賽:2026 年 11 月 14 日 (實體活動)
(二 )詳細競賽辦法及規定詳附件(競賽辦法):
2026 第三屆經鼎盃全國 EMBA 盈利模式競賽
1 決選競賽:將在 11 月 14 日(六)進行競賽演示,邀請六位專家評審提出精準見解與成功秘訣。
2 競賽時間:2026年11月14日(六)09:00~17:30
3 競賽地點: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承曦樓 10 樓國際會議廳
(100 臺北市中正區幸福里濟南路一段321 號)
四、獎項獎勵:
經鼎獎
獎金100,000
團體獎座乙座
個人獎狀乙幀
1名
優勝獎
獎金10,000
團體獎座乙座
個人獎狀乙幀
4名
最佳AI賦能獎
獎金10,000
獎座乙座
1名
經營獎
獎金50,000
團體獎座乙座
個人獎狀乙幀
1名
最佳陳述獎
獎金10,000
獎座乙座
1名
最佳社會影響力獎
獎金10,000
獎座乙座
1名
問鼎獎
獎金30,000
團體獎座乙座
個人獎狀乙幀
1名
最佳永續獎
獎金10,000
獎座乙座
1名
最佳新創獎
獎金10,000
獎座乙座
1名
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作品內容、簡報表現及評審建議,自參賽團隊中遴選具特色與潛力者,頒發「最佳陳述獎」、「最佳永續獎」、「最佳 AI 賦能獎」、「最佳社會影響力獎」及「最佳新創獎」等特別獎項,主辦單位保有獎項調整及最終審定權。
參賽資格限制
為維護參賽公平與參賽者權益,第一、二屆得獎前三名「經鼎盃EMBA盈利模式競賽」之個人或團隊,原則上不得以相同團隊、相同主題或高度相似之商業模式再次參賽。具體說明:是2023年(含)前得獎者需間隔三年方可再次報名參加。前提:如為相同團隊參 賽內容具全新主題、創新模式或重大差異,須經主辦單位審查通過後,方得受理報名。主辦單位保有參賽資格審查與最終認定權。
備註
凡報名參賽者,即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內容、規則、公告與評審結果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變更的權力,未盡事宜另行補充